- 2張違規張貼小廣告查證以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移請地政局裁處,裁罰新台幣9萬元罰鍰。
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該案為中正區清潔隊巡查員於忠孝西路附近巡查時,發現疑似為某累犯房仲業者違規於電線桿及捷運出口旁各張貼1張小廣告,經拍照存證,電話查證及實際確認,確為該房仲業者所為,再透過不動產經紀業資訊系統完成查證,除將該廣告物上登載之電信門號辦理停話處分外,並將相關查證資料以違 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即予裁罰9萬元罰鍰。
該局表示將自2013年6月1日起加強取締違規廣告,尤其針對台北市主要道路(如大安區、信義區之忠孝東路三~五段,中正區之羅斯福路,大安區之延吉街,內湖之內湖路、民權東路等路段)張貼廣告房仲業者,將優先以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裁罰,裁罰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希望藉由重罰達到遏阻效果,另該局呼籲業者,應循合法途徑進行宣傳(如向該局合法申請廣告板欄),一樣能達到街頭巷尾宣傳之效果,切勿違規張貼廣告或放置廣告,以免房子還 未賣掉就先自掏腰包繳罰款。